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就诊须知
点击量:次    更新时间:2015-11-10

一、挂号:初诊、复诊(看结果)、咨询、开药等均须挂号,采取实名制挂号,同时购买《门诊诊疗记录册》,有大病历的出具病历卡。

二、在诊区内保持安静,不得追逐、打闹、喧哗、吸烟和拔打手机就诊期间如遇问题,请找分诊护士联系解决。参保患者就诊请到医保挂号窗口挂号,务必持医疗保险卡进行身份确认。临时就医可用简易门诊病历,长期在我院就诊的患者需建立正式的门诊病案 。门诊特殊病结算在医保专用结算窗口持医疗卡将费用进行微机记帐,并现金支付应个人承担部分、结算;非门诊特殊结算持医生所开据的处方、化验单、检查单在各层收费窗口均可现现金结算,结算后领取结算收据及明细。结算后保留收据与费用明细,作为报销凭据。